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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命、死亡、超度等

››联系作者:祈竹仁波切

○有人视地狱为实有,也有人说它只唯心所造,并不真正客观地存在,何者的观点才对?   
  ◎地狱、天界乃至整个六道轮回皆为众生共业所生,它的存在正如人间世界的存在方式一样。当整个宇宙进入消失的阶段时,地狱便不复存在;在此之前,只要众生有共业,六道便存在。说它并不存在是不正确的看法。你看不到的地方,不代表就不存在。只要你略作少许恶业,便很快会见到地狱的存在与否了!当你在地狱道中投生时,你肯定绝不会怀疑它不存在!当然,以中观应成派的空性见去解释的话,地狱与万事万物皆为缘起,并无自性。但即使它是无自性的,并不是说它不存在。你的肉身也是无自性的,但却非不存在。  
  ○现代医学常常辩论有关'安乐死'的道德观念,佛教的观点是站在哪一方呢?  
  ◎一个生命在甚么时候完结,是该生命的业力及因缘所生,并不应由另一个人决定。其他的宗教及社会观点衲不欲多言,衲也不太知道佛教以外的人如何处置这个问题。由佛法的角度去看,任何杀生的行为,包括自杀,都是佛陀禁止的不善业。由轮回的角度来说,一位众生的痛苦并不限于今生。这些痛苦源自他的过去业力,所以最终也必须一己承担,旁人是帮不上忙的。即使我们基于悲心,把他的生命终止了,并不代表我们就解决了他的痛苦。业力是逃不了的,这些苦报在他的下一生或未来生一样会再呈现,单单把他杀了并不能解决问题的根源,而且还会为他的未来生带来更大的痛苦。衲不是在说这些人是活该受苦的。我们三宝弟子要培养自己的悲心,但悲心还要配合智慧才有用处。如果你明白轮回及业力的规则,便会知道把病人或自己杀死并不能带来帮助,只会把痛苦增加及拖延而已。以上乃依佛法中之轮回及业力的教法而说。如果不依轮回及业力去说,又不视这种行为是杀生的话,衲也就无话可说了。  
  ○法师对堕胎有何看法?可以在堕胎后供奉婴灵吗?  
  ◎衲的看法是甚么并无关系。你既是一个佛教徒,就要研学佛的教法,不是我的看法。'三宝弟子'就是以佛法为依皈的人,而不是以自己或任何人的看法为准则。佛法指出中阴身与父精母血结合时入胎,所以胚胎已是一个有情生命,绝不可加以伤害,否则就是杀生。杀生既为十不善业之首,也是违反了皈依之不共遮止学处。我们常自称为'佛教徒',而'佛教徒'的最低定义正是'不伤害众生的人'。即使婴儿未出生,由于中阴身已入胎,他也就已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你不能说因为婴儿智力有问题或有残障就加以杀害。世上有很多残障的人,你有权把他们一一以慈悲为名而杀死吗?即使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母亲不能养育儿子,宁可把孩子生出来交予他人哺育也绝不可把他杀死。不论甚么情况,中阴既已入胎,就代表这女人与腹中生命有过往的因缘,所以千万不要把他杀害。总括来说,不论甚么情况都不应堕胎,否则就是谋杀生命,此乃佛法之观点。堕胎是明显地有违佛陀教法的,亦是十不善业之一。供奉婴灵并非佛教传统,亦没有意义,死了的小孩并不会因此而得益。你千万不要以为在堕胎后供养婴灵就能补救杀生的业力。如果你把自己的母亲谋杀,再供奉她的木牌名字(注:法师指汉地文化中之灵位),是否等于你没有错呢?堕胎是杀生,不论社会风气怎么想,佛法的观点就是如此,而佛教徒是不论在甚么情况下皆不杀生的人。供奉婴灵是民间信仰,并不能补救杀生的业力,亦没有任何效用及意义。在末法中,会有越来越多人进行及同意堕胎,并视之为正常,但作为三宝弟子,要依佛陀的教法奉行,不是依大多数人的意见而决择。你依止的是三宝,不是社会风气及大多数凡夫的意见,这一点你要常常记着。
  ○死后捐赠器官对临终的修持有影响吗?  
  ◎有些佛教徒担心在死时身体被碰触,会引起痛楚及嗔心,以致堕于三恶道或修罗道中。提问这个问题只证明你未有真正的悲心。大乘弟子常常嚷着要利益众生,一个有悲心的行者如果能令他人延续生命,即使自己真的会因此堕恶道中,也肯定会不假思索地欢喜应允。在佛教的生死观中,心识离开身体的一刹那才是生命的结束及中阴期的开始。在呼吸停顿及脑活动停止后,心识不一定马上离开肉体,所以在佛法观点上并未真正死亡。但在这阶段中,心识虽仍在体内,但肉体上的感官如视觉、听觉及触觉等已经不复运作,所以并不会感到痛苦,即使有人施手术切下器官而转赠他人也不会令你感到肉体上的痛楚,所以你不需担心。再者,捐赠器官的善行基于悲心,而以悲心为动机的行为只会带来善果,不可能带来恶果。以悲心而令他人延续生命,肯定能令你的未来生得利益。诸大菩萨等对众生以身体布施,我们虽无这样大的悲心,亦不可盲目模仿圣者的大事业,但在亡后捐赠器官类似'身布施',所以是衲极力支持的大善行。作为终生口中挂著「慈悲」的三宝弟子,若能以利益另一生命的心及行为作为这一生的终结,是最适宜不过的了,亦可说是不枉此生。我们东方人很注重孝道。这肉身是由父母身体而生长出来的,他们的身体又来自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肉体,所以我们的肉身正是祖上历代的身体之延伸。你去持咒或供僧当然也能利益在生或已亡之祖辈及父母,但如以这个与他们身体有最直接关系的肉身去作善行,例如捐赠器官及令另一位众生得以延生等,最能为他们带来利益。由大乘的心态去说,即使若有很大的不良后果,你也应安忍承担,否则就枉称'大乘'弟子了。然而,由佛法生死过程来说,捐赠器官不但并不会不利于临终及未来生,反而会有利益。  
  ○西藏人在家人临终时,会礼请高僧进行迁识超度,这有否实际作用呢?  
  ◎有些大师的确有很大的能力,能够在亡者经过中阴阶段时,把亡者的心识强行牵引过来而送往净土或较佳的转生。一些大菩萨、大转世者及高僧的能力是我们凡夫不能思议的。在这些大师作迁识后,亡者的尸身会有一些变化,例如头顶正中会有少许硕发自行脱下等等,这些是吉祥及迁识成功的征兆。  如果是真正有能力的大师,根本不需要亲身坐在亡者身边修法。即使尸身在香港,大师远在澳大利亚,根本也没有丝毫分别,距离并不构成迁识成功与否的关键。  衲认识一个西藏家庭。他们的父亲赴远地经商多年,音讯全无。有一天,有人带来一个错误消息,所以家人都以为父亲在异乡逝世了,马上请来一位高僧作迁识法,高僧本来说已作迁识,后来又支吾以对,面有难色地离开了。很多年后,父亲安然无恙地回来。大家谈起这一件事,父在迁识的同一天同一时间,竟然曾经故昏死过去,过去很久才回醒,这就是进行迁识的大师控制心识的能力之证明。即使人在千里之外,是不影响迁识作用的。这父亲之所以又活过来了;是因为他根本未命尽,高僧只好又把他的心识勾回。由此可见,迁识是的确有效用的。  但最大的问题是:你怎么知道谁是通迁识法之高僧或大师呢?有成就的人往往不会自己宣传,但这又不代表没有宣传的人都是高人。所以,佛法的修持是不讲捷径的,最实际的把握是自己去修迁识法、或念佛、或修其他净土法门,这样才对自己的生死有所把握,不要把生死大事付托在临终能碰上大师高僧的渺茫机会上。只要临终一念能念及三宝,或者忆念自己的师长,则肯定会有好的转生,这是不容置疑的。即使你的师长并非大师之辈,或无能力救度你,由于你一向是视师与佛为无二的,你临终的忆记他也一样是能令得好的未来转生之助缘。  
  ○如果迁识度亡法的确会有效用,那么作恶多端的人若临终能有大师迁识,岂不是就十分'便宜'?  
  ◎如果垂死或已死的人曾作五无间罪,则恶业力极重,即使有大度亡迁识能力的大师或高僧也未必有能力帮助他得到好的转生。对一般的情况来说,如果有因缘得到合时的度亡及有证量的大师度亡,仍然可以得生于善道甚至净土之中。  这一点与因果并无矛盾之道。如果我们把目光放远一点,可以看出这作恶多端的人必定也有过往生的一些善因,否则就不可能在有需要时碰上有证量的度亡大师。现在这善业的种子先成熟了,所以他得到了临终的利益。我们凡夫看不到所有复杂因果关系,只知这人今生作恶,却不知他过去生及今生中的善业种子,所以才会生起以上的疑问。  但话要反过来说:我们不可执上述的可能性而任性妄为,只寄望于死时得大德之度亡便可以带业往生。临终时是否能遇上有证大德度亡,不是在我们掌握之中,这要看个人的善因缘。所以,最实际的是我们戒恶修善,也好好地修净土法门,不要寄望于他人为我们度亡。作恶的人是否能因大德度亡而往生,与我们的修行无关。把时间花在推论辩论这假设性的问题上,倒不如用同等时间好好修好自己的心及为自己往净土而积聚资粮。佛法修持是与自己的生死大事相关密切的。把时间用在推论猜疑他人的事上,到头来对自己的生死利益毫无帮助。  
  ○怎样才能知道有过去世及未来世?  
  ◎如果你真正修持,在有了一定境界时,便能体验到过去生及未来生的真实性。我们凡夫虽不能直接见到过去生而生信,但却不能因为见不到而推断其为不存在。如果说'没见到'就是'不存在'的话,你也就不能肯定你的父亲是你的生父了,因为在你父母交合时你并未在场看到。但你透过推理及过往其他经验,可以知道你的父亲的确为你的亲父。过去生也似'昨天'这个观念,你可以证明'昨天' 存在吗?你可以拿' 昨天'出来让我看看吗?你当然不能,但这不代表'昨天' 不存在。透过推断及过往经验,你可以合理地解释'昨天'的存在性:因为有 '今天',而'今天'是'昨天'的延续,所以'昨天'必定存在。同 样地,你可以合理地推断'明天'的存在性及必然性。过去生及未来生之存在性,一样可以透过过往经验及类似以上地推理而确立。  
  ○如果业力是不会消失的,忏罪又有何用处呢?
  ◎在佛陀开示因果教法时,为了确立大众对因果之信念,并未开示忏罪之法门,只说业力固定及有因必有果报。在佛陀开示大乘教法时,才教示了忏罪之法门。要忏罪净障,必须具足四力:(一)境力 -- 靠依止境而忏罪。我们 以三业作不善,其对像不外乎圣众与凡俗众生,所以在忏罪时,亦依赖圣众及众生,例如供养三宝及为有情众生作利益事业等;(二)追悔力 -- 畏怕所作不善之果报而生追悔曾造不善业因的真切心; (三)对治力 -- 以忏罪为动机所作之修持;及(四)誓愿力 -- 决心不再作同类之不善业。若四者具足,就等于把业因种子烧坏了及把它与好比水份及养份的烦恼外缘隔绝了,令其不得成果。这并非说 '种子'消失了,而是说我们 令它不得成长及成熟。所以,大乘之忏罪概念与小乘之因果业力概念毫无矛盾。  
  ○佛教人士常常放生,但既然在放生后动物一样会死,放生又有何意义呢?  
  ◎你的推论如果成立的话,你生病时也就不用服药了,反正迟早你也是要死的。世间上的众生,当然最终也必会经历死亡,而且还会再有转生。被放生的小动物,最终当然也会面对死亡。但我们修悲心的人,本着尽力施予无畏的精神,若能令众生少一点痛苦、多一点福乐,这也是很有意义的。最终来说,我们要发愿成佛,才可以最究竟地协助众生得乐而离苦,但在未有这种究竟地利益众生的能力前,我们并不是就甚么也不做。能救助一个众生少至一次,也一样是一种善行,对被放的一方及放生的一方都有益处。施予众生寿命,也就是自己在积聚长寿无病之因。放生时,我们也不是只是买动物回来放走那么简单。我们为它们诵经持咒,令它们得闻佛号及佛咒,在心识中种下一个种子,将来必会成果。我们也回向祈愿它们能于未来转生善道而得遇佛法,最终能得成佛境。这些是对它们更长远及实际的利益,也可视为是'法布施'。此外,有些人也会为它们授予三皈依。一般畜牲听不懂我们所念的内容,所以也无从生起真正的皈依心。如果严格地说,并不能说它们真的得到了正受皈依,但念诵皈依之过程却肯定在它们的心识中种下了皈依的善种子,所以仍然是很有意义的事。藏传佛教人士则会把甘露丸放水中让它们喝用或洒在它们身上,这也会为它们带来很大的未来生利益。放生也必须运用一些智慧,只有悲心而没有智慧,是不能对众生带来大利益的。有些人竟把淡水鱼放在海中,或把海鱼放淡水河中,又或把外国鸟类放本地林中,这并不会令它们寿命延长,反而令它们更快死亡。有些生物本来就不是被售作食用的,例如观赏鱼及观赏鸟等,把它们放走并不是真正的'无畏布施'。还有些人预先向屠夫及猎户定货,他们便刻意多捉一些生物以供放生,这也就失去了放生的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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